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旅局、工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
为切实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提升我省工业旅游发展水平,创建工业旅游精品,参照《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LB/T 067-2017),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推选认定一批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省范围内的各类具有观赏、研学、展示、休闲、康养、购物等功能,并能提供相应旅游设施与服务的单位(场所),包括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单位(机构)、工业园区、工业展示区域,以及反映重大事件、体现工业技术成果和科技文明等的载体。
二、认定标准
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价标准将参照《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结合我省实际,总分达70分以上且分项得分符合以下要求的视为合格:
(一)在“基础设施及服务”检查项目中,旅游厕所达标;
(二)在基本条件、基础设施及服务、配套设施及服务、旅游安全、旅游信息化、综合管理等6个分项得分率均不低于70%。
三、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应向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简介、发展工业旅游现状、未来工作目标等。
(二)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
(三)申报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分表。具体内容及格式参照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分表(见附件2)。
(四)提供反映基础设施、卫生环境、服务接待、安全设施、游览路线、信息化建设、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图片资料。图片要求3M以上JPG格式,不少于6张。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工信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以文件形式逐级上报。
(六)各设区市文广新旅局联合工信局对本地区申报资料进行初评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四、组织评定
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于下半年适时组织评定(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张朝晖,0791-88916859;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刘乾成,0791-88916321。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西8栋304室
附件:1、江西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