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赣江新区创发局、党群工作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江西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将会同省委宣传部开展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对象
本次申报基地分为集聚类和单体类示范基地两类。各类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等园区可申报集聚类,文化和科技融合类企业,申报单体类。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集聚类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集聚类)(模版见附件1);
2.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模版见附件2);
3.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4.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二)单体类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单体类)(模版见附件3);
2.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3.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4.基地为企业的,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企业登记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开具的企业信用状况的资信证明;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5.基地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事业单位登记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最近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时需将原件提交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核验。需同时报送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至所在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由所在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进行审核,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出具推荐函并附上推荐表(word版和盖章件的扫描PDF文件)(附件4),于9月22日17点之前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2.省科技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开展会议答辩评审和现场考察,确定拟认定省级示范基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授予“江西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牌子。
四、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尹伊 0791-86253496 86253831@126.com
2.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
联系人:汪强 0791-88910227
附件:
江西省科技厅 中共省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