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新余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向社会征求承办2021年我市工伤预防项目及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工伤预防项目内容和开展形式
(一)本年度工伤预防培训和宣传项目按暂行办法规定实施,重点突出以下内容:近年来工伤预防等工伤保险政策;符合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行业特点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操作技能、典型案例等。
(二)培训和宣传要创新形式和丰富手段,鼓励突破传统思维、采取贴近群众实际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培训宣传实效。
二、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根据《新余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新余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2021年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制造业、建筑业、劳务派遣行业为新余市2021年工伤预防工作重点领域。
三、工伤预防费管理使用
工伤预防费是指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中依法用于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费用。工伤预防费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工伤预防项目开支范围及实际支付的金额,从基金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项目费用支付方式:工伤预防项目确定后,根据服务协议或者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伤预防费用。具体程序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等规定执行。
四、申报主体和条件要求
申报主体为全市各参保企业、行业协会和具备良好资质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
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从事宣传和(或)相关业务两年及以上,具有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硬件设备、信息技术等服务保障条件。
五、申报程序
有意向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和具备良好资质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新余市2021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选择一个或以上的工伤预防项目进行申报,申报程序具体如下:
(一)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
(三)如实填写《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按规定申报。
(四)提交申报材料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应附以下材料:
1.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
2.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
3.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
4.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5.近两年申报机构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的合同等资料;
6.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六、项目确定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期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报新余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最终确定新余市2021年工伤预防项目。
七、其他事项
1.请于2021年7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报送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新余市仰天岗东大道623号1206房),同时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91507652@qq.com。申报机构可自行制作PPT等演示材料,以备会审使用。
2.相关申报事宜可咨询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0790-6736831
附件:1、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